《开心消消乐》侵权案一审落幕,仿制方被判赔款200万
作者:活立手游网 发布时间:2025-06-21 00:15:52 阅读量:0

12月1日,一场关于“开心消消乐”的知识产权保卫战迎来高潮!海淀法院官网重磅发布了一审结果,乐元素公司诉浙江古川公司侵权案尘埃落定。法院裁定,古川公司不仅侵犯了乐元素公司对“开心消消乐”相关作品的著作权,还侵犯了该商标的商标权,更构成了不正当竞争。据此,古川公司需赔偿乐元素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、合理支出20万元。此外,鉴于古川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乐元素的商业利益造成了损害,扰乱了市场秩序,古川公司还需在自身官网中连续48小时刊登声明,以消除不良影响。

“开心消消乐”的著作权和商标权,乐元素公司当之无愧。然而,浙江古川公司却另辟蹊径,开发了五款与“开心消消乐”极为相似的三消类游戏。更令人咄咄逼人是,这些游戏在名称、开机画面、美术字以及“小黄鸡系列”美术作品等方面与乐元素公司高度相似,甚至在宣传和下载界面中使用了与乐元素公司名称近似的“开心消消乐2015”、“开心消消消”等字样。面对多达3000余页的证据,法院以2万字的判决文书,对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不正当竞争行为侵权情况进行了详尽论述,最终判定古川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。

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,手游成为行业热门,巨大的经济利益使得游戏领域侵权案频发。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对此表示,游戏市场侵权案件频频发生意味着当前市场创新意识的缺乏。打击游戏市场的侵权行为既需要完善法律条文、普及法律知识、增强人们的版权意识,同时也需要大力发展创意产业经济,从而更充分地保证游戏市场的良性发展。